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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住建领域看点

发布时间:

2017-03-09


一、2016年工作回顾  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提升 高速铁路投产里程超过1900公里,新建改建高速公路6700多公里、农村公路29万公里。城市轨道交通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。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21项。棚户区住房改造600多万套   棚户区住房改造600多万套,农村危房改造380多万户。   房地产去库存取得积极成效   支持农民工在城镇购房,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,房地产去库存取得积极
一、2016年工作回顾
 
  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提升
 
  高速铁路投产里程超过1900公里,新建改建高速公路6700多公里、农村公路29万公里。城市轨道交通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。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21项。
 
  棚户区住房改造600多万套
 
  棚户区住房改造600多万套,农村危房改造380多万户。
 
  房地产去库存取得积极成效
 
  支持农民工在城镇购房,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,房地产去库存取得积极成效。
 
  清理规范220项职业资格
 
  在提前完成本届政府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目标的基础上,去年又取消165项国务院部门及其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,清理规范192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、220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。
 
  事故总量继续下降
 
 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,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数量继续下降。
 
  全面推行河长制
 
  全面推行河长制,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。
 
二、2017年工作总体部署
 
  今年GDP预计增长6.5%左右
 
  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中,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.5%左右,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.4%以上,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。
 
  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实体经济
 
  合理引导市场利率水平,疏通传导机制,促进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实体经济,特别是支持“三农”和小微企业。
 
三、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
 
  因城施策去库存
 
  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。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,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,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,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,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。
 
  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,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,规范开发、销售、中介等行为。
 
  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,继续发展公租房,因地制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,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。
 
  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
 
  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,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,大幅降低非税负担。
 
 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
 
  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,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,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,实现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全覆盖,推进综合行政执法。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,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。
 
  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
 
 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。坚持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,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。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,都要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;凡向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,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;凡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为,都要坚决制止。
 
  支持特色小镇发展
 
  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,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市,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。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,提高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。
 
  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
 
  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,提高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。
 
  三年行动,推进海绵城市建设
 
  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,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,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,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使城市既有“面子”、更有“里子”。
 
  全面提升质量水平,培育“中国工匠”
 
  全面提升质量水平。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,加强全面质量管理,健全优胜劣汰质量竞争机制。质量之魂,存于匠心。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,厚植工匠文化,恪尽职业操守,崇尚精益求精,培育众多“中国工匠”,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“中国品牌”,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。
 
 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
 
 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。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。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建设既有现代文明、又具田园风光的美丽乡村。
 
 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
 
 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,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。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,使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。
 
  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
 
  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,决不允许他们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。
 
 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
 
 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,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、地方属地管理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